七七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85章 有点不对劲(第1页)

叶辰与林婉儿在斯坦福的校园信步闲逛,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钟,很多在校大学生都从各大教学楼出来,涌向随处可见的体育场。

在这所校园里,户外篮球场、橄榄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馆几乎塞满了所有空地,虽然斯坦福并非体育专业的学校,但美利坚的大学校队文化源远流长,所以对在校大学生来说,体育运动所占的时间比重很大,一到课外时间,大多数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运动和训练。

林婉儿似乎很喜欢这种氛围,每走到一处运动场边,她都要驻足观看,叶辰能从她的表情中看得出,她对这样的生活似乎隐隐期待。

想来也是,十七八岁的生理年纪,正是最有精力的阶段,这种热火朝天的体育运动,自然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两人来到橄榄球场边上,校队此时正在进行对抗训练,队伍被教练分成两个阵营,双方在操场上开始了激烈对抗,这个项目参与的人数最多,观众也最多,许多人在场边摇旗呐喊,气氛好不热烈。

林婉儿与叶辰寻了一个人少的区域坐下,林婉儿单手托着下巴,看着场内训练的队伍说道:“公子打过橄榄球吗?”

“没。”叶辰摇摇头,笑道:“我连规则都看不懂。”

林婉儿笑道:“奴家以前倒是打过,很多年以前,同队的女孩子谁都跑不过我,可能是万古长青丹的功效吧。”

这时,双方的对抗赛已经开始,叶辰稀里糊涂的看着一帮人互相撞击、争抢、喊叫,直到其中一个10号男生拿到了球之后,场边立刻爆发出一阵女生的尖叫。

林婉儿笑着说:“看来这个四分卫是斯坦福的明星啊,这么多女粉丝。”

叶辰不懂四分卫是什么意思,就问林婉儿:“四分卫的角色很重要吗?”

林婉儿点点头,解释道:“四分卫是全队最重要的核心,也是队伍进攻的大脑、场上的领导者。”

说着,林婉儿看向场上那个10号,微笑道:“不过这个人打的好像也就一般,不算非常有天赋和能力的样子,按理说这个水准在斯坦福校队应该是打不上四分卫的,估计背景比较厉害。”

叶辰笑道:“看来美利坚也难免打人情局啊,有背景的就能当主力。”

林婉儿笑道:“这里的校队文化一向如此。”

两人看他们打了半场比赛,待教练吹哨、所有人开始休息之后,林婉儿便站起身来对叶辰说:“公子咱们走吧。”

叶辰点点头,起身时,眼神不自觉往场内瞟了一眼。

此时那些球员已经从球场中走到场边,围观的很多女生便开始分别奔向不同的队员,一个形象气质绝佳的北美和亚洲混血的女生,迈着一双修长高挑的双腿微笑走向那个金发碧眼的10号四分卫。

那个四分卫对自己刚才的表现明显不太满意,表情一直很不爽,但在看到那个女生之后,眼中顿时又有了光。

女生将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四分卫,又将一瓶运动饮料拧开,拧开后却不着急递过去,而是等对方先擦了汗、将毛巾还回来之后,才先接了毛巾之后才将饮料递出,可谓是无微不至。

叶辰听觉敏锐,心思集中在两人身上,便立刻听到两人之间的对话。

此刻,那女生在用标准的美式英语安慰对方,笑着说:“罗伯特,你刚才的表现已经很好了,下次如果能更早根据场上的局势改变战术,一定会比现在表现的更好。”

热门小说推荐
掌间砂

掌间砂

《掌间砂》掌间砂小说全文番外_夏瑾娴许晏清掌间砂,掌间砂作者:三奇嘉会格简介:【斯文俊秀大司长】vs【深藏不漏包租婆】【破镜重圆】【双初恋】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唯你,是我掌心的一点朱砂痣。他归来时,已不是当年那个曾为她写下一整本公考宝典的小小办公室主任了,这些年平步青云,成为了一手缔造海晏河清的大司长。...

1987我的年代

1987我的年代

重活一次,书要好好读,钱要好好挣,生活要慢慢过。...

景逸华年知梦瑶

景逸华年知梦瑶

变嫁,架空时代,张叡:陈宇,我处处比不上你,如今我放手了为何还不放过我。张梦瑶:厉景逸你放过我吧,我累了。多年后,夫人乖,本王再也不让你生了。此时的张梦瑶,肚子里怀着一个,左手还抱着刚刚哄入睡的宝宝。厉景逸你混蛋!(前排避雷提醒,主体先虐后爱,偏女频,作者是扑街,纯新手,小学生作文,听劝,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出)......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为了男人的承诺,萧晨强势回归,化身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横扫八方之敌,谱写王者传奇!他——登巅峰,掌生死,纵横世界,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小舞的微信公众号:寂mo的舞者,可以去关注哦!小舞的QQ:1589045849,可以去加好友!唯舞独尊①群:545765633!......

神敌

神敌

神敌作者:喜了简介: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第1章“你怎么才开始化妆啊,”秦丽推门进来,看见立横站在立镜前才开始在脸上涂抹,身上的小西服外套都没来得及扣严实,显得匆忙,看来才来。“我家里……”立横才开口,秦丽显得不耐“算了算了,我还有事,你快点。”站在另一面立镜前,轻扯扯小西服衣摆,再认真整理整理仪容。...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终极反派boss。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魔头捡走。 本该惊艳修仙界的绝世天才沦为魔头炼药的试验品,过得生不如死。 从此黑化得一发不可收拾,走上和主角作对的道路。 最后落得凄惨结局。 翎卿被主角废去修为,被其他魔修吸食修为,死无全尸。 系统:“叮咚——恭喜宿主绑定拯救黑化反派系统,经过鉴定,宿主属于美强惨黑化反派,只要宿主停止作死行为,加入团宠主角的行列,就可以免去惨死结局。” 翎卿拿着由自己人生化成的书,不紧不慢地笑了:“三次。” 系统:“?” “我居然失手了三次。” 翎卿微笑,“但这一次,我不会再失手了。” ……死? 谁在乎呢? - 万宗大会上,主角一路好运闯入决赛。 按照剧本,他会被修仙界第一人收为唯一的弟子,受尽万千宠爱。 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主角被一个无名小卒斩于剑下。 正当他捂着伤口万分委屈时,坐在高座的仙尊伸手一点。 “我要他。” 翎卿缓缓抽出剑,唇边笑意更深,就要提出挑战,把主角最大的靠山一并除了。 谁知一抬眸。 发现那仙尊指的是他。 【小剧场】 一次大典,翎卿给亦无殊束发,亲昵地靠在他肩头,问他:“师尊喜欢什么发髻呢?” 那双杀出过血海的手扶着他肩膀,指尖贴着颈部温热跳动的血管,笑意盈盈地看着镜子里清贵如神祇的仙尊。 他的系统吓疯了:“宿宿宿宿主,这可是第一仙尊!!!” 翎卿答得十分温柔,眉眼弯弯:“我就喜欢捏硬柿子。” …… top癌晚期,美强惨万人迷黑化魔头受 x 情绪稳定的神经病神明攻 - 【阅读指南】 ●本质还是主角被夺走了气运再抢回来。 ●专栏两本修仙文不是同一个世界。 ●高高在上的神明下神坛。 ●身心双洁,两个神经病谈恋爱,一个疯批一个神经病,都不正常,不是什么好人。 ●受万人迷程度极深,类似于富江体质。 ●我流修仙文,设定来自百度,部分私设,谢绝考究。 ●爽文,为爽而爽。 ●本文非纯粹剧情流/感情流,剧情占比大约为,剧情:感情—6:4,推剧情的同时推感情,前期感情线占比低,后面较多。 ●感谢支持=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