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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七娘几乎要把眼睛给瞪出来,抢一样的把东西夺了过去翻来覆去的看,倒抽一口凉气:“真的是参宝,看样子年头不短了,要是放任继续生长下去,或许有一日会变成有灵性的活物了。”
参宝?沈重华有点心虚的看着自己种出来的古怪玩意儿,有点后悔自己冒冒失失的举动了,话说这东西还新鲜着呢,一看就是才挖出来的,自己怎么解释来历啊?
林五娘也不顾形象的抢上来仔细看,满含羡慕的看着沈重华:“你这丫头可这是好运气,这莫愁山上好东西不少,可是我们这么多年了都没见过这样稀罕的东西,你可倒好,才来就撞上了,可见天生就是个有福气的”
沈重华眨眨眼,讪讪的笑,低下头的瞬间,另外三个人迅速的交换了一下神色。
莫愁山这些年几乎就是林五娘和罗七娘的天下,什么地方有什么,什么地方出产什么,她们虽然不至于一清二楚,大体上也是摸得着的,这罕见的参宝却是从未发现过的,沈重华自从来到之后就一直留在她们身边,哪有机会出去挖回这样好东西来?
有些事情,心知肚明就好,没有必要说出来。
沈重华抬起头,看着秋十三:“这个东西很珍贵吗?”
“何止是珍贵。”秋十三接过罗七娘递回来的人参,赞叹的拿在手中看那栩栩如生的模样:“人参长成参宝不但需要时间,还需要机缘,最起码的就是丰厚的灵气,就算具备了这些丰厚的条件,也未必就能成功。”
第六十一章情真意切
也就是说,这东西很贵重?沈重华心里顿时乐开了花,眼睛闪闪亮:“那你带着,会不会帮到你?”
秋十三顿时愣住,他看着沈重华,目光清明:“参宝虽说不至于叫人死而复生,但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把人从阎王手里抢回来,尤其对练武之人功效奇大,你,真的要给我?”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她空间里面多的是,但是财不露白的道理她还是懂得的,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难道我不能把它给你吗?还是你说得好听,其实根本就不稀罕这东西?”说着从秋十三手里夺过参宝,随手就抛了出去:“什么破烂东西,值得那么珍重”
秋十三因为正在吃惊,一个不备就被她把东西抢走了,然后冷汗就流下来了,那是参宝啊,就算是秋家这样的庞然大物得到消息也会倾巢出动的,她居然这样当成垃圾一样扔了?
林五娘漂亮的一个折身,犹如院子里养的那几只白鹤一般飞出去,伸手抄住了参宝,翻身飘回来,一落地就伸手点着沈重华的额头一阵数落:“你个臭丫头脾气不小么,行,这点儿像我这些个臭男人就是这个德行,不能给一点好脸色,天性就是犯贱”说着转身面对秋十三,气势汹汹:“怎么,就许你为女人打算,不许女人为了你出力了?你这是在小看我们在场这所有的女人知不知道?别说一个参宝,就算全世界加起来,在在乎你的人眼睛里面,兴许还比不上你一根头发丝,我说的对吧丫头?”
说到后来,她又加上了这么一句,本来还觉得林五娘伸张正义感觉万分崇拜的沈重华顿时囧了。
“是我失言了。”秋十三眼神复杂的看着沈重华,一直以来都是别人欺辱他,抢夺他的东西,如今忽然有个人愿意把珍贵的东西拱手相让,他居然会觉得很不真实,默默地接过了那足以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参宝,唇角一翘:“好,那我就收下了,不过这件事情需要保密,有了它,我的把握也就更大了,重华,”他的目光温润如水:“等着我回来接你。”
罗七娘背过身去偷偷的擦眼泪,秋奴五大三粗的人居然蹲在地上哽咽的哭,多不容易啊,这么多年了,爷身边总算是有了一个知冷知热,能够相携一辈子的人了。
“你马上就要走?”沈重华已经看到了秋奴身上背着的小包袱,估计里面也没装多少东西,“我送你一程。”
没有人提出异议,就算端着食物的汤圆小丫头在这一刻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放任自家小姐亲手推着轮椅,推着秋十三迎着晨光一步一步的走出门去,背影看起来镀着一层金色,说不出的庄严肃穆。
两个小儿女终于不见了影子,林五娘这才揉了揉有些红的眼睛,喃喃道:“好歹老娘也算是化解了他们之间的小矛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他们这就屁也不放一个的走了?这叫什么?媳妇娶过门,媒人就扔过墙了?”
汤圆端着食物跟在罗七娘身后一身不吭的进屋去了,林五娘见没有人理会自己,顿时有些无趣,嘟囔了几句,推门进去看自家徒弟去了。
莲华从拐角处走出来,神色复杂的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小院儿,悠闲的白鹤并不怕人,拍打着翅膀准备飞去水边捕鱼,完全没有感受到这个年轻女子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阴寒。
参宝是什么,莲华也不清楚,但是她明白,能让自家宫主和罗七娘露出这样深情的绝对不是一般东西,心里不禁越发的恼恨起来,这个丫头怎么运气就这么好,才刚来没多久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收获?不行,眼看着十三少对那个丫头的态度越来越不一般,她若是再不抓紧的话,想要嫁进秋家就成了一句空话了,甚至成为其他姐妹的笑料。
是我的,绝对不会容许被别人抢走莲华暗暗的握紧了拳头,下定决心。
北堂彦睡得很安稳,林五娘不像秋十三,没有武功傍身,她的武艺比起北堂彦之高不低,进了屋子里面丝毫不发出任何声音并没有惊动床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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