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1章 平众怒(第1页)

不容易相信人的终归还是信不了人,即使在上边说话的是英布,即使他祭出了刘邦的信誉,先前那人还是提出质疑,

“英将军,那些个诸侯王平时那么地高高在上,你说的那个汉王,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们谁见过他?

你是我们刑徒中人不假,可是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你一个久未谋面的人,我们又凭什么相信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这话问到关键处,底下就快平息的质疑声又起来了,而且比先前还要猛烈。

“我,刘邦,丰沛人氏,当年奉义帝之命西进关中时,受到过宛城父老开城热情迎接的恩。

当年我可是下马步行入的城,我的脚,是一步一步地丈量过宛城的每一寸土地的。

苍天可鉴,宛城父老可作证!”

刘邦是个黑面孔,面部饱满丰隆,即使是撂到人群里也能一眼被认出来。更何况他的跟前站着的还有韩翊。

韩翊在宛城处理褚衣、青衣两帮派的纠纷,还有扫清梁家势力时,无数次穿行于宛城的大街小巷,很多人都认得他的面孔,这点不容置疑。

先前那人一看到刘邦,在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受了挫,一时之间不知该怎样把拆台一做到底。韩翊趁着这当口趁热打铁了一把,

“各位壮士,我们都知道。邻居家买马,找你借钱,你不借。等到人家马到家后,你家有急事要用,人家是借给你用呢,还是不借?

不知道要是你出租金邻居都不租给你时,你又该怎么办?

这就好比是宛城,在它稳稳地成为汉王的囊中之物前,你们没有出钱出力,等到它的主人完全只有汉王时,你们凭什么在宛城讨生活?”

刚说完这话,韩翊就后悔了。这是他今天第二次言语失当了。

凭什么?只要褚衣帮众还是大汉子民一天,他就有权在大汉的国土上讨生活。

韩翊方才说的道理在一般百姓间适用,但刘邦是要做天子的人,怎么能用这个作比呢?他只想扇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刘邦瞟了他一眼,没有揭穿他,对众人说道,

“刘某人借天之运得了如今的富贵,自然不能辜负了天下苍生。

今儿个我把话撂这,不论你们帮不帮我这个忙,只要不是替项羽攻与我汉军为敌的,都能在这方天地间生活。

只是天下苦秦久矣,又久经战乱,百姓之家十室九空,天下人痛苦不堪。

邦只想结束这战乱,让百姓过太平日子。”

韩翊一听,心里佩服得不得了。

但屠当家的人头还在院落的一角,院子里还是闹哄哄的。刘邦见状,又补了一句,

“邦一介凡夫俗子,一双手两条腿,伸青云之志靠的是众人的支持。

如若各位助邦成就这不世功业,邦当不负各位,按我汉军的功绩对各位进行封赏,加官晋爵封妻荫子都不在话下。”

一中年壮汉见状,指着头上青天对大家伙说道,

“始皇帝的那群臣子有人说过,头上一片青天,凡得天下者自有他得的道理,守得住天下的必不是轻易弃诺之辈。

天底下的诺言,我愿意相信汉王的。只是汉王,我褚衣帮众人数并不多,莫说是那个强悍的项羽,就算是你随便派一个差不多点的将领,我们都挡不住。

热门小说推荐
掌间砂

掌间砂

《掌间砂》掌间砂小说全文番外_夏瑾娴许晏清掌间砂,掌间砂作者:三奇嘉会格简介:【斯文俊秀大司长】vs【深藏不漏包租婆】【破镜重圆】【双初恋】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唯你,是我掌心的一点朱砂痣。他归来时,已不是当年那个曾为她写下一整本公考宝典的小小办公室主任了,这些年平步青云,成为了一手缔造海晏河清的大司长。...

1987我的年代

1987我的年代

重活一次,书要好好读,钱要好好挣,生活要慢慢过。...

景逸华年知梦瑶

景逸华年知梦瑶

变嫁,架空时代,张叡:陈宇,我处处比不上你,如今我放手了为何还不放过我。张梦瑶:厉景逸你放过我吧,我累了。多年后,夫人乖,本王再也不让你生了。此时的张梦瑶,肚子里怀着一个,左手还抱着刚刚哄入睡的宝宝。厉景逸你混蛋!(前排避雷提醒,主体先虐后爱,偏女频,作者是扑街,纯新手,小学生作文,听劝,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出)......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为了男人的承诺,萧晨强势回归,化身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横扫八方之敌,谱写王者传奇!他——登巅峰,掌生死,纵横世界,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小舞的微信公众号:寂mo的舞者,可以去关注哦!小舞的QQ:1589045849,可以去加好友!唯舞独尊①群:545765633!......

神敌

神敌

神敌作者:喜了简介: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第1章“你怎么才开始化妆啊,”秦丽推门进来,看见立横站在立镜前才开始在脸上涂抹,身上的小西服外套都没来得及扣严实,显得匆忙,看来才来。“我家里……”立横才开口,秦丽显得不耐“算了算了,我还有事,你快点。”站在另一面立镜前,轻扯扯小西服衣摆,再认真整理整理仪容。...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终极反派boss。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魔头捡走。 本该惊艳修仙界的绝世天才沦为魔头炼药的试验品,过得生不如死。 从此黑化得一发不可收拾,走上和主角作对的道路。 最后落得凄惨结局。 翎卿被主角废去修为,被其他魔修吸食修为,死无全尸。 系统:“叮咚——恭喜宿主绑定拯救黑化反派系统,经过鉴定,宿主属于美强惨黑化反派,只要宿主停止作死行为,加入团宠主角的行列,就可以免去惨死结局。” 翎卿拿着由自己人生化成的书,不紧不慢地笑了:“三次。” 系统:“?” “我居然失手了三次。” 翎卿微笑,“但这一次,我不会再失手了。” ……死? 谁在乎呢? - 万宗大会上,主角一路好运闯入决赛。 按照剧本,他会被修仙界第一人收为唯一的弟子,受尽万千宠爱。 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主角被一个无名小卒斩于剑下。 正当他捂着伤口万分委屈时,坐在高座的仙尊伸手一点。 “我要他。” 翎卿缓缓抽出剑,唇边笑意更深,就要提出挑战,把主角最大的靠山一并除了。 谁知一抬眸。 发现那仙尊指的是他。 【小剧场】 一次大典,翎卿给亦无殊束发,亲昵地靠在他肩头,问他:“师尊喜欢什么发髻呢?” 那双杀出过血海的手扶着他肩膀,指尖贴着颈部温热跳动的血管,笑意盈盈地看着镜子里清贵如神祇的仙尊。 他的系统吓疯了:“宿宿宿宿主,这可是第一仙尊!!!” 翎卿答得十分温柔,眉眼弯弯:“我就喜欢捏硬柿子。” …… top癌晚期,美强惨万人迷黑化魔头受 x 情绪稳定的神经病神明攻 - 【阅读指南】 ●本质还是主角被夺走了气运再抢回来。 ●专栏两本修仙文不是同一个世界。 ●高高在上的神明下神坛。 ●身心双洁,两个神经病谈恋爱,一个疯批一个神经病,都不正常,不是什么好人。 ●受万人迷程度极深,类似于富江体质。 ●我流修仙文,设定来自百度,部分私设,谢绝考究。 ●爽文,为爽而爽。 ●本文非纯粹剧情流/感情流,剧情占比大约为,剧情:感情—6:4,推剧情的同时推感情,前期感情线占比低,后面较多。 ●感谢支持=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