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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昔昭忍了一上午,下午实在忍不下去了,随便找个借口,就跑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
时间还早,干脆,孟昔昭命庆福去买了些当下流行的伴手礼,然后带着东西,去了外城。
一次二次的,现在孟昔昭都已经熟悉去詹家的路线了,敲了敲门,很快,詹不休就从里面把门打开。
孟昔昭看一眼他身上穿的干净衣服,笑起来:“我就知道你还在这。”
詹不休却愣了愣:“你怎么来了?”
孟昔昭挑眉:“瞧你这话说的,你昨天救我一命,难道今天我还不该上门拜谢吗?”
在这个时代,救人一命真的就等于是再造父母,女人要以身相许,男人要以命相报,可以这么说,救了一个人,就等于给自己签了个不要钱的仆人。
不过,看詹不休这个样子,他并不打算挟恩相报,甚至都不打算告诉孟昔昭是他救的他。挺好,真不愧是男主角。
孟昔昭越看詹不休越觉得满意,他把东西交给詹不休:“这里面有吃的有用的,我知道你常在军中,用不上,留在家里就是了。也别推辞,要是连这些你都不收,那我就不得不认为,你想要的,是更值钱的东西。”
詹不休刚张开的嘴,就这么重新闭上了,他拎着东西要往里走,然而余光看到孟昔昭没跟上,他不禁疑惑的转过头:“你怎么不进来?”
孟昔昭一愣,顿时指着自己,“我能进?”
詹不休:“……”
发现自己这话让朴实无华的男主角下不来台了,孟昔昭笑笑:“改日我再来你家蹭一顿便饭,今天我还有事,你先把东西放进去,然后跟我走一趟。”
詹不休问:“去哪?”
孟昔昭挑了挑眉,捉弄人的心思又起来了:“不告诉你,等你到了就知道了。”
然而詹不休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真的回去放好东西,然后跟着走了出来。
完全不怕孟昔昭会把他卖了。
……
詹家没有马,但是作为禁军的小军官之一,詹不休领了一匹军中发的马,即使孟昔昭完全没有看马的经验,也能发现这马怪普通的,精神也不大好,看着还没他带来拉车的这匹马健康。
孟昔昭第一反应是禁军当中有人欺负詹不休,但是转念一想,也未必是这样。
大齐的版图没有他那个时代大,也就剩了二分之一的领土,而且全是平原丘陵地区,很不凑巧,这些地方,都没有马。
应天府在城外专门划了一个草场,用来养马养牛养羊,但水土不行,他们再怎么养,也养不出匈奴那边油光水滑的状态,而且随着一代代的养下来,这些马的质量居然越来越差了。
因此,大齐和匈奴专门为了进口马匹,还签了一个合约,大齐提供金银、绸缎、还有粮食,匈奴就只需要提供他们的马。
这跟以身饲虎没有区别,由于草原威胁太大,大齐要买马训练骑兵,然而买马的同时就使草原更加壮大了,那么为了抵抗他们,大齐又要买更多的马,训练更多的骑兵。
恶性循环,周而复始。
但是,也不能否认,匈奴送来的马确实很好,一眼就能看出来跟中原马不一样,匈奴马紧着侍卫亲军、殿前司这种拱卫皇帝的军队使用,至于戍卫百姓的禁军,就只能用中原马了。
他坐马车,詹不休骑马,双方速度都不慢,很快,就离开了外城,到了应天城外的村庄之中。
这里都是农田,如今是五月中旬,端午才过去没多久,农田里全是绿油油的,看着生机勃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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