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这特么,曹贼的名声是撇不掉了! (第2/2页)
她到底是贵族思想,大抵在她看来,秦墨不愿接受婚事,虞姬这位出身卑贱之谒者,是不算阻力的。
虞姬能左右秦墨,多半是靠子嗣。
毕竟秦墨孤苦,若有子嗣,必然慎之又慎,不肯娶旁人为妻,让子嗣沦为庶子,也在情理之中。
可现在,虞姬否认,就很让她惊奇了!
“没有!”
虞姬不敢胡咧咧,忍住呛咳认真回答,解释道:“其实……仆与君子并未有亲密之事,最多只是……咳咳。”
元嫚愕然:“只是什么?”
虞姬:“就是……嗯……就是那个……”
你是大秦长公主,要不要这么八卦,闺房密事也要打听?
元嫚也知失礼,俏脸微红,不再追问。
二女对坐无言,久久的无言。
虞姬尴尬的不行,就在她要起身告辞时,元嫚终于再次开口了:“如此说来,秦相倒真是重情义的君子了,为了你,便对父皇的暗示,装聋作哑!”
这是把话挑明了。
虞姬缩了缩脖子,突然后悔给她第一个送来了。
左右看了看那些健壮的侍者仆妇,这要是冲上来要将自己大卸八块,能否挡住?
虞姬下意识摸向腰间佩剑,但这一摸却摸了个空。
佩剑早在入宫门时,便被黄门给收缴了!
元嫚不知她心思,还笑着端起茶杯道:“元嫚以茶代酒,恭喜谒者寻得好君子。”
虞姬哆嗦着也端起茶杯:“不敢,长公主切莫如此。”
这时,元嫚的寝宫外,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便见数名黄门使者快步而入,皆是抬着大箱小箱,甚至还赶来了一辆豪华四轮轿车。
为首一人高声道:“陛下有令,长公主元嫚随驾巡守楚地,一应路上所需器具,陛下已为长公主备齐!”
元嫚赶忙放下茶杯,起身施礼:“儿臣接令。”
黄门使者们揖手回礼,退出寝宫。
元嫚转回头,苦笑向虞姬道:“谒者可知,父皇让我随驾,意欲如何?”
虞姬默然,半晌才幽幽道:“意欲撮合长公主与君子!”
此番巡守楚地,秦墨肯定是要随驾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今嬴政有钦点了元嫚也随驾,用意不言自明,傻子也能猜出来。
元嫚无奈点头:“然也,谒者可有甚想说的?”
虞姬再次默然,表情却有些古怪,又过半晌才自嘲道:“我出身卑微,又爱慕虚荣。”
“都不知道君子爱我什么?竟要如此宠爱我?”
“以至要拒绝长公主这般,尊贵又美貌的女子为妻!”
她说的轻松,仿佛是在道出,长久以来压在心中的疑惑。
但话里,却不再以仆自称,显是内心并不平静,也在厌弃自己的卑微出身。
元嫚心思细腻,又怎听不出她轻松之下的悲戚:“所以我说,秦相乃是重情义的真君子。”
“我兄扶苏曾言,所谓皇家贵胄,在秦相眼中,与黔首小民,是无异的。”
“想必谒者在秦相眼中,也与我这长公主,并无太多不同,纵然有差别,也只在姿色……”
元嫚说到这里,忍不住瞧了瞧虞姬那与年龄不符的累赘,突然有些明悟‘就是那个’是个什么玩法了。
很有画面感!
元嫚摇头甩走肮脏画面,继续道:“谒者能陪秦相同甘共苦,一起住那朴实茅舍,一起去哪塞外征战,秦相又怎能不宠爱呢?”
这一番宽慰,倒是有理有据。
虞姬自也是知晓的,但面对皇帝的施压,她心中之无力,又岂是宽慰能解,壮着胆子悻悻然道:“侯夫人之位,我怕是坐不成了!”
元嫚顿时满头问号:“???”
虞姬见她目光奇怪,赶忙收了本相道:“仆就先告辞了。”
说着麻溜起身,不给元嫚再挽留的机会,迅速跳上马车,去往别处送香水。
元嫚目送她离去,却是哭笑不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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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这特么,曹贼的名声是撇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