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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便是审判用的大堂,形式很简洁,由于唐人是跪坐着审理案件,因而只是用木头搭起的台子大概只有几十厘米高。
上方悬挂着“明镜高悬”的黑色烫金牌匾。
等到杨纂从侧方进入大堂,看到下方站着罗喆和蔡志华等人,感觉太阳穴有点疼。
低矮又狭长的公案之后,杨纂跪坐在蒲团之上,说道:“是何人伐登闻鼓?”
“民,罗喆,有冤,告平准署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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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喆躬身之后高声唱道。
几番问答之后,杨纂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然后由县丞记录。
登闻鼓这种案件,虽然要经过他,但做决定的确不是他。
等到县丞拿着文表告退之后,杨纂放松下来,对着蔡志华拱手示意了一下。
身为被告,蔡志华现在心情很糟糕,但却信心满满,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做法有章可依。
只不过是烂泥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与他相比,罗喆也是稍微有些把握的。
虽然不通唐律,但是自己的行为顶多是街边小贩,过往胡商,总是有漏可以钻的。
最大的忧虑是人治,但这也是依仗之一。
没过多久,至少罗喆是这么觉得的,县丞带着军士来到县府。
为什么说是军士,因为身披鱼鳞甲,腰挂大刀,手握长矛,和街使有着很明显的区分。
看到他们,陈伯等人慌了。
军人大义?
没有的,他们眼里只有钱、粮和女人。
所以陈伯看到军人的反应不是安心,而是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