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216章 十二个月(第5页)

一周后,凡可凯也体验了军人的一个周,那真是苦啊,不是训练累,而是吃不饱,那供百人的一顿伙食,还不如他加上子泯兄还有琳姐一天吃的多,士兵们轻伤的好的都差不多了,重伤的也能勉强被搀扶着坐下,凡可凯便亲自操练队伍,首先要做的便是告诉众人,为何要训练,以及训练是为了什么,首先要做的便是介绍手中拿的兵器,众人纷纷洗耳恭听。

“首先呢,兵器是五花八门的,枪刀剑戟、棍矛斧弓、锤耙棒钩、拐鞭叉钺,刺针拳脚,共二十般兵器,而每一个,都有不下百种花哨样式,而使用的也起码有几种......”凡可凯还未说完,边听那个姓刘的小子,站起来说道:“不对,张群长,不是都说只有十八般兵器吗,怎么到你这,拳脚也算上了?”

凡可凯没有生气,笑道:“哈哈,十八般兵器,只不过是一种形容,就像我们土话一样,让你买两个菜,你真当只让你买两个?更何况,我这是统计的二十种常见的,像矛的槊,还有不为人知的锁,甚至是衣服、树枝,在某些高人手上,都可成为兵器,拳脚自然也是用上的,为何不算,拳脚用好了,并不一定比其他差,当然,这二十种,在我心目中的排名就是如此,以枪为首,拳脚为底。”

众人点了点头,见都没了疑问,凡可凯继续说道:“以后谁要是想问的话,不用刻意站起来,你坐着说,我也听得见,而且,我虽然眼神不太好,但是不瞎,看得见你们谁在张嘴,再说了,即便瞎了,我不还有个耳朵吗。”凡可凯说完这句话后,大家都笑了,包括凡可凯自己,而那几位伤了眼睛的士兵反而笑的最欢。

“好了好了,既如此,那我便给你们讲一讲兵器的优劣势,枪,自然是以长枪为主,短枪实在是太差劲了,放弃了枪最厉害的长处,去追求险,不如用短刀短剑,而长枪不光是长, 更厉害的是那一瞬间的爆发,是所有兵器中,最高的存在。”凡可凯其实在和合力境三段的徐晓铭交手之前,一直以为爆发这种东西不分兵器,而分实力高低,比方说郑子泯这体格,用啥爆发力都不小,起码比他大得多,后来才知道,虽然郑子泯力量大,但并不适配于长枪,他拿起长枪,根本发挥不出属于他的实力,而徐晓铭虽然力量要小上许多,速度也没比郑子泯快多少,但身体各处配合所带来的劲力,是可以完全的将枪的威力爆发出来,否则也不会给凡可凯打的那么狼狈,郑子泯用凡可凯的长刀,也只是力量大,并无韧劲,只有拿上顺手的大刀,才能真正的发挥自己的全部力量,所以,无论天赋再高,没有趁手兵器,实力是绝对要大打折扣的,所以,凡可凯这次的目的,就是让兄弟们,都选对趁手兵器,要不,这一群的实力,实在是令凡可凯堪忧。

随后,凡可凯仔细的讲解了各兵器的优劣,通俗来讲,内容无非就是枪乃百兵之王,刀可攻可守,剑主杀伐,戟主破甲,棍震脏腑,矛穿肚心,斧劈颅肩,弓射要害,锤硬拼,耙扇刃,棒击骨,钩后背,拐打弯,鞭四周,叉直冲,钺圆劈,刺扎脑,针扎皮,拳需力,脚靠速,众人纷纷记下,凡可凯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去领悟。

一个月期间,凡可凯可忙死了,每天都有人来讨教,凡可凯不厌烦,一一笑着回应,对于想问自己适合什么,凡可凯给出自己的见解,当然,凡可凯不会说死,总会留好多答案,让他们自己去试,去选择,比如,好几个说自己身体笨拙,速度慢,力量还行,应当用什么,凡可凯会给出刀、斧、锤、耙、棒、叉、钺、拳,八种选择, 速度慢的这七种若是都用不惯,那凡可凯没啥好说的了,干脆回家生孩子去得了,速度快没劲的,那就剑、弓、钩、拐、鞭、刺、针、脚,同样是八种,剩下的四个,可就要全面了,枪、戟、棍、矛,这四个必须要力速都有,才能用的得心应手。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大家初步决定了,只不过,很多人都已经练了几十年的刀剑,哪能说放弃就放弃,所以,凡可凯必须要让他们坚定的放弃,未来还有很多时间,重新开始,不算什么难事,不是有那么句话说的好吗,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十八般兵器,军营里都有,各人可随意挑选,甚至还有几个郑子泯亲手打造的,只不过模样不济,而且都不知道是郑子泯打造的,所以没人愿意用。

一百人,其中七十九位都决定换兵器,换的最多的是剑,其余几乎都是刀枪,后面的很少,只有一个决定弃兵器练拳的,剩下的二十一个,除去十二个实力好的兵器顺手的,剩下的九个,冥顽不化,凡可凯知道,对付这种人,用嘴是不行的,只能打服,凡可凯让他们轮流来,这九个轮流上,凡可凯总是先退,然后找准机会,一刀将其兵器挑落,震得其手掌或手臂发麻,而即便这样,他们依旧不服,毕竟凡可凯是合力境,欺负凝力境的小辈,他们还是不认可。

然后凡可凯告诉了凝力境中,实力最高的那个凝力境八段的小子,叫冯封,听了凡可凯的说法,也同样找准机会,一剑挑落九人兵器,这要是还不服,那凡可凯就得让他们滚蛋了。

“张将军,我们有眼无珠,得罪了。”其中一人抱拳道,剩下八人也纷纷抱拳,凡可凯点了点头,按照他们刚才所展示的,推荐了兵器,也都不再犹豫,挨个试完就选出,百人队伍,用剑的占了六十三个,刀占了二十一个,这很大原因还是因为凡可凯用刀,枪是七个,斧四个,锤一个,棒两个,叉一个,拳一个,凡可凯让他们自己挑选同伴,组成队伍,而不需要队长,直接由凡可凯命令,所以,这次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配合紧密,若是不能四人配合,比如用拳就很难和其他三个配合,那就两两分开,分成两个小队,分开训练,当然了,能配合好的自然是越多越好,若是能组成一组配合的,那凡可凯绝对不会质疑他们二十个联手能留下自己,而,谁实力强,并且容纳不进去的,可来找凡可凯,他亲自调动,众人知晓后,纷纷组成队伍去了,而过了两天,他们就受到了一人十粒的三品疗伤丹,对于凝力境灵者来说,二品都不多见,更别说三品了,还十个,这张将军出手可真是大方,但有人提醒,这张将军就是位丹师,倒是有收买人心的嫌疑,不过管那么多干啥,伤都还没好利索,吃了再说。

帐篷内,只听郑子泯冷嘲热讽道:“张大将军买人心回来了?”跟在凡可凯身后的冯封,一听此话,刚要进去开口教训这不知好歹的家伙,结果却发现是郑将军,见凡可凯笑眯眯的,冯封不解,凡可凯开口道:“小郑,来,和我冯副将军过过招。”

郑子泯摆了摆手,真是一巴掌扇在了笑死鬼的脸上,让凡可凯一边玩去,凡可凯问道:“冯,你有何事?”

“这不是张将军你说的吗,配合不好就来找你。”冯封摸了摸后脑勺,忍住不去看那正盘膝在地喝茶的李琳。

“是不好而不是不了?”

“嗯。”

“练去,你当我是啥了,本来你们既然能被打散,自然是配合不好,要不我挨个教,得累死我,去去去,出去玩去,不着急练。”

热门小说推荐
大泼猴

大泼猴

苍穹动摇时,我放声狂笑,挥动如意金箍棒,砸它个天翻地覆! 此后一万年,你们还会记住我——齐天大圣孙悟空! ※※※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英勇无畏,固执,乃至偏执,不羁,骄傲,而又狂妄。即使到了绝境,他们也绝不妥协。 宁愿死,也不愿输。...

天空守夜人

天空守夜人

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事情。那天,他们亲眼目睹传说中的怪物降临天空都市。亲眼目睹超自然之力在我面前觉醒的那场流星。亲眼目睹自己站在孤风琳琳的苍地之上。但我最过目不忘的是亲眼目睹了梦想中畅望被神雾笼罩的陆地。那一刻,人类过去的一切幻想,理想,全部化为尘埃。天空之城中的人们依稀记着,血骸枯寂之中,少年立于天地之间,什么......

官妻

官妻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

修仙指南

修仙指南

【安利一下基友往生阙的完结文《魔王她揭棺而起》,仙侠,女主向无cp,女主超帅!】本文:【大长篇,节奏慢,大家按需阅读,啵啵】【非日更,写完就发】穿书者乔敏真知道。三年后宗门会进来一个顶级修炼天才,年仅两百岁便结成元婴。可惜,这位天之骄子最后入魔,被压入五丈山不得翻身,金手指反而落到了未来的废柴逆袭流男主手里。乔敏真想,与其未来便宜了龙傲天男主。不如,提前把金手指“交”给她。—十一岁的傅长宁,最大的烦恼是怎么离家出走而不会遇到坏人。长大后的傅长宁。所有恶人都在祈祷不要撞见她。遇见其他人,顶多是一死。遇到这位,那是骨头都得被榨干了,才能死。哦不,死之前,还要把骨头借她熬碗汤。阅读指南:1.传统升级流修仙,大长篇,慢热,成长型天才女主。2.第一段是女配,第二段才是女主。以及,女配原著视角≠真相。3.有男主,前期无感情戏。4.修士等级:引气入体→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合道→大乘→(渡劫飞升)5.一句话简介出自《五苦诗》。6.评论区欢迎讨论,但尽量别吵架嗷,大家一起快乐造粮^O^【节奏真的非常慢慢慢,主体设定是传统修仙,但作者文风同时受到后期修仙文影响,所以会有点四不像,有时候正经,有时候热血/欢脱/沙雕】【作者习惯刻画细节,有些设定写得非常非常细,偶尔还会掺杂群像】【究极强迫症患者,经常来回精修内容,查漏补缺】【以上,感谢支持正版,很高兴与你们相遇(〃v〃)】专栏接档文《仙照》,同样是升级流,求收藏,啾咪~文案:叶照微十三岁的时候,街口算命的老瞎子给她算了一卦,说她人生中一共有三劫,渡过便可万事无虞,白日飞升。渡不过,则是身死道消。尸堕于野,恶犬分食。彼时还是个小乞丐的叶照微一馒头扔他脸上。“承您吉言!”一直到十殿八方阎罗追杀,生身父母以命相咒,她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真的生来就命带劫数。没关系。照临界十八年,从前快饿死的时候也没指望过谁来救。没有生路,她就提刀杀出一条生路。——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通达四方,震慑万界,曰,文明女帝。成长型女主,没心没肺小乞丐→万界女帝白手起家帝君史ovo————《魔王她揭棺而起》by往生阙宗门大弟子万鹤笙,出了名的优秀正道弟子她善良,她温柔,她心怀天下,她坚韧不拔师父失踪,她撑起一峰事务弟子顽劣,她耐心教导成才世人艰苦,她慈悲普度众生……至于那被封印多年的魔族,怎么可能和她有关系?极北之境,魔宫出世,域外天魔再临人间面对伤痕累累的仙道宗门的支援命令,万鹤笙轻轻一笑,在众人不可思议目光中,背生骨翼,立地成魔:“似乎求错人了?因为……我就是魔神啊。”本文又名:《大魔王女主的修仙之路》《戏精之王永不翻车》《重不重生都要被我骗到团团转》《扒一扒那个在仙门当大弟子的未来魔王》...

大明春色

大明春色

大明初年风云激荡,注定要身败名裂、被活活烧死的王,必须要走上叛天之路。 恩怨爱恨,功过成败,一切将会如何重演?...

嫁了一个老皇帝

嫁了一个老皇帝

市井话本中,每当有一个“相府小姐”和“状元郎”终成眷属,就有一个牵线丫鬟和状元郎小厮配成一对。 每当看到丫鬟感激涕零的桥段,袭红蕊就嗤之以鼻,嫁给小厮有什么好的,女奴嫁给男奴,生下一堆小奴,世世代代给主家为奴,还不如嫁给状元郎做妾,至少是半个主子。 她既这么想了,当她家姑爷说要将她收房时,也立刻兴高采烈地答应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她真的是一个话本里的人物。 她的小姐是从未来“穿”过来的“女主”,她的姑爷是未来的皇帝,他们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帝后,而她连牵线的红娘都不是,只是妄想插入男女主间的不安分小丫鬟。 像所有话本一样,男主只痴情于女主,等他当了皇帝,就将这个卖主求荣的小丫鬟,毁去容貌,卖去妓馆。 袭红蕊就这么死了,然后又重生回女主将她许配给男主小厮那天。 前世,她嫌弃那小厮是奴才,毫不犹豫拒绝了这个提议。 然而当男主成为皇帝,就算是他身边的奴才,也成了别人的大人,要不是她嫌贫爱富,早就成了大官明媒正娶的正妻。 重生知道一切后,袭红蕊跪在地上,抬头看向问她愿不愿意嫁给男主小厮的女主,兴高采烈道—— “奴婢不愿意!” 果然,她还是这么嫌贫爱富,重活一次,也只想嫁权贵! 女主怜悯地收回目光,她倒要看看,在封建社会,一个这么不安分的奴婢,能有什么下场。 然而等到最后,却只看到袭红蕊从一个奴婢,到皇妃,再到垂帘听政的太后。 男主皇帝毛都没摸着,就被踩进了地里。 袭红蕊如愿熬走老皇帝,把持幼帝登基,临朝摄政。 看着匍匐在她脚下的王朝,原来就算嫁给男主,也比不过嫁给权势。 权势如此美妙,做人又怎么能安分守己? 避雷: 女主古代土著,除了美貌一无所有,为了权势嫁老皇帝。 无道德型女主,绝对的利己者,底线很低。 小皇帝非女主亲生。 老皇帝是真老,真昏庸,真废物,全靠命好投胎成皇帝。 不现实,不合理,不值得深思,只图个爽。 家生贱婢,到一代太后,主打一个靠嫁皇帝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