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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恩呆怔住,泰哥的意思,是莫莫死了?一封信交到她手上,永恩再也没听清泰哥说什么,跌坐进沙发里,片刻,跳起来,揪着泰哥的衣襟,“为什么不娶她?这样她就不会去参加无国界医生组织,也不会死。”
泰哥沉默,半晌,再抱抱永恩,“师父赶飞机,你保重。”他脚步沉重,背影纯粹的哀伤。
永恩被妈妈扶回床上休息,公司有急事她赶着去处理,交代钟点工照顾她,后来钟点工也走了,永恩觉得耳朵里嗡嗡的轰鸣似乎好了一些,坐起来,颤抖着,读莫莫的信。
永恩:
最近好吗?虽然不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但这次的离开却让我感触良多。我的工作很顺利的展开,条件自然是艰苦的,可是帮助到许多贫困地区的朋友却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唯一的遗憾是我好想家,好想朋友,常常会在从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的旅途中想起泰哥,想起你,所以,我忍不住拿起笔,在飞机上,在距离地面三万英尺的空中,写信给你。
永恩,还记得我跟你说起的,我的那个故事吗?我爱上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子,为了他自甘堕落,吸毒,双料自杀,你一直问我,那个男孩子到底是谁,现在我告诉你,那个人近在眼前,他叫乔景琛,对,我说的是阿琛,你的好朋友阿琛,当年我不顾一切爱上的,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子……
永恩把信搁下,阿琛?竟然是阿琛?老天啊,还能再复杂点吗?趴到桌上半晌,永恩想起莫莫走之前给她留下的短信里说,会给她写信,不是邮件,而是笔写的那种,应该在那时候,莫莫想跟她说阿琛的事情,但没机会或者不知怎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永恩打开信继续看。
“永恩,我第一次邂逅阿琛,他还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短短的头发,清爽的笑容,他是我一位做模特高中同学的男友,准确说是刚交往了三天的男友。那时候觉得乔景琛是个奇怪的小孩,应该是位过早纵情风月声色犬马的有钱阔少,可眼里总带着几分落寞。他不象一般的纨绔子弟,也不象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年。当模特的同学告诉我说,阿琛和每位女友的交往最多不过十天,因为乔景琛认为每个女人的保鲜期最多就是这个样子,虽然如此,因为他生得潇洒,出手阔绰,人也十分懂情调,所以仍有成堆的女人趋之若骛。
女人还要算保鲜期而且算的这么短,荒谬又残酷。可这样一个男孩子的眼里为什么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落寞,我清楚的看见,即使在灯火迷离的歌台舞榭,他也显得寂寞,而更为荒谬的是我,我为这个小男生心动。有一天,我精心打扮过,找了十几家酒吧pub,终于在一家叫红狐的酒吧找到了景琛。我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让我做你的女友好吗?”他不无轻佻捏捏我的下巴说,好啊,不过只有七天。我那会儿暗中发誓,我不会只做他几天的女朋友,我要他爱上我。可惜,我高估了自己,一个星期过去,我没能让他爱上我,却无奈的输了自己。阿琛从不发脾气,从不没风度,永远优雅,永远照顾朋友,可也永远把自己包装得密不透风,我在他的神秘莫测中迷失找不到出路。
乔景琛跟我提分手的时候我不答应,他貌似温柔却冷淡嫌恶地告诉我,他最讨厌爱情游戏,我苦苦相求,他越逃越远。我不甘心,所以拼命的糟蹋自己,吸毒,自杀,心里想,如果哪天他知道我为他疯狂或许会对我有几分怜惜,可每天混混噩噩的过日子,根本没机会再遇到阿琛,再说也日渐自惭形秽,不能去找他。
直到泰哥救了我,泰哥说:“如果你不爱自己,如何让那个男人爱上你?”我开始努力振作,对自己说,忘了他吧,可心里又有个小小声音说,活得精彩点,活得漂亮点,活得开心点,活给那个寂寞的浪子看,哪天遇到他就说,看,没有你我可以活得更好。可惜我又错了,当我重拾自己,学成回来,甚至骄傲自己有个象泰哥这样的未婚夫的时候,再重遇他,却发现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多讽刺!多讽刺!!多讽刺!!!
这张信纸到这里空半截,永恩心里忽悠悠好像也空了半截,又有愤慨,MD她季永恩怎么就从没看见过乔景琛的落寞,丫夜夜笙歌花天酒地,整个一花心萝卜好吗?可怜的莫莫,她是怎么个火眼金睛法,见识到季永恩没见识过的琛少。迫不及待,永恩翻开另一页信纸。莫莫的信写得一段一段,有时是水笔有时是圆珠笔,这张纸上居然是铅笔。纸张也很随意,有时信纸有时就是一张背面打着医学数据的打印纸,看样子莫莫很忙,或者对她来说,写信给永恩就是个在孤单异乡,在纸上发泄相思的由头。
“乔景琛已经不认识我了,好不甘心,我想要他记起我。再次精心装扮过,我来到琴bae,事隔经年,再次寻他似已轻车熟路,不费心思,我坐在他面前,笑着看他,他也看到我,我以为我们象所有猎艳的男女那样开始彼此诱惑,永恩,我想和他再玩一次,一期一会,五天,七天,或者十天,而再玩一次的结果呢?我是不是可以潇洒离开?我给自己的答案竟是不能,最可怕的是我知道不能但我仍然想和他在一起,我是只扑火的飞蛾,宁愿烧死自己,也要飞到那堆叫乔景琛的火里。而让我幸免于难的是,乔景琛认出我是季永恩的师母,猎艳的游戏难以为继,想想情何以堪。
一期一会在日本茶道里的解释是一生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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