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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购买版权是一次性买断是吗?”李泽明知故问。
“是这样的先生。”
“那很抱歉,我并不打算卖掉版权。”李泽斩钉截铁的说道。
“这样啊,您如果不想出售版权,我们也可以采取合作分成模式。”宋倩又详细的给李泽介绍了一下他们给出的合作方案。
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帮助李泽包装和推广作品,
包括歌曲的编曲、制作,后续的发行推广等。
并多渠道、多方式的售卖歌曲版权,
最大程度的帮助李泽赚取版权费。
最终收益平台与李泽六四分成。
也就是说,酷喵起到了一个类似中介的作用,
帮助李泽去卖歌曲版权,去推广这两首歌,然后收取大半的版权费作为佣金。
这听起来似乎不错,毕竟专业人干专业事情。
但这种合作,歌曲的版权还是变向握在了酷猫平台手里。
最终能赚多少钱,怎么赚钱,也是人家说了算。
看似双赢,实则不然。
如果是很早以前的年代,歌曲制作难度大,发行渠道单一,
李泽一个门外汉,或许只能选择与平台合作。
可如今不一样了,互联网时代,全民自媒体时代,
那么多音乐平台,那么多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自己有太多选择了。
干嘛要受制于人,还要将大部分版权费分出去。
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