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返程路上,少年在前,竹叶青在后,少年显然有些心事,眉宇间透出担忧,紧紧拧做一团;而老者像是了却心事,步伐潇洒轻松,全然不复方才的凝重。
“老丈,敢问您吃斋一共多少年头了?”少年并没回头。
“很久了吧,记不得了。”老者随口答道,挑起雪白长眉,饶有趣味的望着少年背影,少年肩膀歪斜的挂搭白衣,未曾晾干的清水从白衣淌下,沿脊梁蜿蜒直下,缓缓打湿少年补丁短褐。
少年转头笑笑,“一路上操练剑法,断林开草,配剑有点钝,我去寻个表面细滑的青石磨磨剑。老丈先行便是,待到晚间,我还想喝几碗老丈煮的粥呢。”少年拔剑,走到小径边上一处较为平坦巨石边,将白衣上的水甩在长剑上,仔仔细细的磨剑。
上齐对兵刃的管辖略宽松,佩剑佩刀者数不胜数,其中有大半原因是因西边三国交好,数年前官道就开辟完工,齐陵上齐颐章的商旅通行无阻,一时间如同河川往复,热闹得很,瓷器布匹粮食珠宝绫罗绸缎,大车小车的在官道中奔流,商贾赚得盆钵满盈,皆大欢喜。但独独有一点,官道进出国境,需缴纳运送货物估价的一成,对于家底雄厚的富族大商,这一成的利给便就是,珍奇货物有价无市,这等蝇头小利在他们看来,无关痛痒,但对于小商小贩来说,这银子掏不得。于是为了省利或是不愿亏资的商贾,依旧愿意铤而走险从十万山路中摸爬滚打,直至摸到齐陵。
商贾防身,游侠儿渐多,自然而然兵刃就多起来,兵器多了,但打磨兵器的磨石,牢牢掌握在官府与各级郡县手中,由是人们大都磨剑时,在路边随便找块平整石头,剑身浇水,慢慢磨砺剑锋,粗浅打磨锋利之后,留待闲暇时,使盛满细腻沙土的皮夹裹住剑体,再次仔细的打磨光洁,才算是真正完成磨剑的工序。所以,这乃是走江湖的人必备的一项技巧。
见这一幕,老人神色不变,悠哉悠哉径自向北走去,只是步伐相比之前慢很多,似是有意等少年磨剑完成,作伴回茅庐。身后少年磨剑速度奇快,剑身与山石相触,有碎石跳溅激射,摩擦之声高亢清越。
不出十余呼吸,少年磨剑完毕,白衣一披,推剑入鞘,剑依然温热,而此时老者才走出十步左右的模样,倒背双手相当的悠闲。云仲默默合上双眸,骤然狂奔。跑山多次,云仲腿力自然不可同往日而语,无数次跌滑乃至滚落下崎岖山路,遍体鳞伤衣带破损,并非毫无效果,只因眼前十步距离,少年一闪而过,急如奔雷。
少年在狂奔时出剑,剑光登楼,眨眼间顿觉杀意之下,多日未见成效的登楼一式,久困的瓶颈如同大河决堤,银瓶乍泄般挥洒而出,杀意与力道贯彻臂膀,鱼贯剑柄,再连剑刃。
快哉。
可预想之中的场面并没出现。老翁还是那个老翁,仍然闲庭信步的向茅庐中走去,似乎的的确确想回去熬粥,再切两道新鲜小菜,好好款待款待师徒二人。
剑势过快,这时候再出言提醒,早就来不及,少年用蛮力强行调整手腕与臂根,试图将这一剑风雷咫尺的登楼收回,但剑出无前,力走极尽,怎能说收就收?云仲只觉得自己腕部剧痛,连带臂膀也有些震颤。剑术一途,但凡深谙此道者皆认为收剑相较出剑更难,要做到羚羊挂角毫不受反震影响,更是难上加难,少年习剑时日满打满算,不过数月,即便天资尚且小可,术业途中勤练为上,一蹴而就之人有,终归凤毛麟角,寻常根本难以遇到。眼下少年勉强收住剑势,然而整边右臂酸麻得很,静脉大筋亦受到损害,抬臂收剑当真是艰难至极,不过所幸这一剑到底是未曾迎上老人脊背,险之又险的划开衣襟一角。
“为何不斩下去。”叶老翁古井无波,慢转身形,打量着坐倒在地,抱住右臂大汗淋漓的少年,语气中似乎并无意料之外的诧异,倒更像奇怪于少年为何冒着抻坏大筋的风险收剑。在他看来,江湖儿郎就是江湖儿郎,杀人不过头点地,如今九国无战乱相安无事,随便跑出一国兜兜转转几年,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除非罪大恶极,否则官府哪来的这么大精力去管一个无足轻重的江湖把式?故而对少年这种自相矛盾的行径,尤感意外,蛇属之类的对风吹草动无比敏锐,再者他如今修行小成,虚念境界莫谈其他,单独对杀意的感知极其强烈,就在方才,他分明感觉到少年此剑怀有必杀之意,却很难想明白对方为何没斩。
苍穹动摇时,我放声狂笑,挥动如意金箍棒,砸它个天翻地覆! 此后一万年,你们还会记住我——齐天大圣孙悟空! ※※※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英勇无畏,固执,乃至偏执,不羁,骄傲,而又狂妄。即使到了绝境,他们也绝不妥协。 宁愿死,也不愿输。...
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事情。那天,他们亲眼目睹传说中的怪物降临天空都市。亲眼目睹超自然之力在我面前觉醒的那场流星。亲眼目睹自己站在孤风琳琳的苍地之上。但我最过目不忘的是亲眼目睹了梦想中畅望被神雾笼罩的陆地。那一刻,人类过去的一切幻想,理想,全部化为尘埃。天空之城中的人们依稀记着,血骸枯寂之中,少年立于天地之间,什么......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
【安利一下基友往生阙的完结文《魔王她揭棺而起》,仙侠,女主向无cp,女主超帅!】本文:【大长篇,节奏慢,大家按需阅读,啵啵】【非日更,写完就发】穿书者乔敏真知道。三年后宗门会进来一个顶级修炼天才,年仅两百岁便结成元婴。可惜,这位天之骄子最后入魔,被压入五丈山不得翻身,金手指反而落到了未来的废柴逆袭流男主手里。乔敏真想,与其未来便宜了龙傲天男主。不如,提前把金手指“交”给她。—十一岁的傅长宁,最大的烦恼是怎么离家出走而不会遇到坏人。长大后的傅长宁。所有恶人都在祈祷不要撞见她。遇见其他人,顶多是一死。遇到这位,那是骨头都得被榨干了,才能死。哦不,死之前,还要把骨头借她熬碗汤。阅读指南:1.传统升级流修仙,大长篇,慢热,成长型天才女主。2.第一段是女配,第二段才是女主。以及,女配原著视角≠真相。3.有男主,前期无感情戏。4.修士等级:引气入体→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合道→大乘→(渡劫飞升)5.一句话简介出自《五苦诗》。6.评论区欢迎讨论,但尽量别吵架嗷,大家一起快乐造粮^O^【节奏真的非常慢慢慢,主体设定是传统修仙,但作者文风同时受到后期修仙文影响,所以会有点四不像,有时候正经,有时候热血/欢脱/沙雕】【作者习惯刻画细节,有些设定写得非常非常细,偶尔还会掺杂群像】【究极强迫症患者,经常来回精修内容,查漏补缺】【以上,感谢支持正版,很高兴与你们相遇(〃v〃)】专栏接档文《仙照》,同样是升级流,求收藏,啾咪~文案:叶照微十三岁的时候,街口算命的老瞎子给她算了一卦,说她人生中一共有三劫,渡过便可万事无虞,白日飞升。渡不过,则是身死道消。尸堕于野,恶犬分食。彼时还是个小乞丐的叶照微一馒头扔他脸上。“承您吉言!”一直到十殿八方阎罗追杀,生身父母以命相咒,她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真的生来就命带劫数。没关系。照临界十八年,从前快饿死的时候也没指望过谁来救。没有生路,她就提刀杀出一条生路。——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通达四方,震慑万界,曰,文明女帝。成长型女主,没心没肺小乞丐→万界女帝白手起家帝君史ovo————《魔王她揭棺而起》by往生阙宗门大弟子万鹤笙,出了名的优秀正道弟子她善良,她温柔,她心怀天下,她坚韧不拔师父失踪,她撑起一峰事务弟子顽劣,她耐心教导成才世人艰苦,她慈悲普度众生……至于那被封印多年的魔族,怎么可能和她有关系?极北之境,魔宫出世,域外天魔再临人间面对伤痕累累的仙道宗门的支援命令,万鹤笙轻轻一笑,在众人不可思议目光中,背生骨翼,立地成魔:“似乎求错人了?因为……我就是魔神啊。”本文又名:《大魔王女主的修仙之路》《戏精之王永不翻车》《重不重生都要被我骗到团团转》《扒一扒那个在仙门当大弟子的未来魔王》...
大明初年风云激荡,注定要身败名裂、被活活烧死的王,必须要走上叛天之路。 恩怨爱恨,功过成败,一切将会如何重演?...
市井话本中,每当有一个“相府小姐”和“状元郎”终成眷属,就有一个牵线丫鬟和状元郎小厮配成一对。 每当看到丫鬟感激涕零的桥段,袭红蕊就嗤之以鼻,嫁给小厮有什么好的,女奴嫁给男奴,生下一堆小奴,世世代代给主家为奴,还不如嫁给状元郎做妾,至少是半个主子。 她既这么想了,当她家姑爷说要将她收房时,也立刻兴高采烈地答应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她真的是一个话本里的人物。 她的小姐是从未来“穿”过来的“女主”,她的姑爷是未来的皇帝,他们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帝后,而她连牵线的红娘都不是,只是妄想插入男女主间的不安分小丫鬟。 像所有话本一样,男主只痴情于女主,等他当了皇帝,就将这个卖主求荣的小丫鬟,毁去容貌,卖去妓馆。 袭红蕊就这么死了,然后又重生回女主将她许配给男主小厮那天。 前世,她嫌弃那小厮是奴才,毫不犹豫拒绝了这个提议。 然而当男主成为皇帝,就算是他身边的奴才,也成了别人的大人,要不是她嫌贫爱富,早就成了大官明媒正娶的正妻。 重生知道一切后,袭红蕊跪在地上,抬头看向问她愿不愿意嫁给男主小厮的女主,兴高采烈道—— “奴婢不愿意!” 果然,她还是这么嫌贫爱富,重活一次,也只想嫁权贵! 女主怜悯地收回目光,她倒要看看,在封建社会,一个这么不安分的奴婢,能有什么下场。 然而等到最后,却只看到袭红蕊从一个奴婢,到皇妃,再到垂帘听政的太后。 男主皇帝毛都没摸着,就被踩进了地里。 袭红蕊如愿熬走老皇帝,把持幼帝登基,临朝摄政。 看着匍匐在她脚下的王朝,原来就算嫁给男主,也比不过嫁给权势。 权势如此美妙,做人又怎么能安分守己? 避雷: 女主古代土著,除了美貌一无所有,为了权势嫁老皇帝。 无道德型女主,绝对的利己者,底线很低。 小皇帝非女主亲生。 老皇帝是真老,真昏庸,真废物,全靠命好投胎成皇帝。 不现实,不合理,不值得深思,只图个爽。 家生贱婢,到一代太后,主打一个靠嫁皇帝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