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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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种子(第3页)

“你们还算好的,荣耀之盾刚刚干掉一只高阶憎恶,连证明战绩的战利品都没有拿到,就被他们害的逃跑,那可是近百点正义点数啊。”

“木灵超可爱”小队出名了……若你拉着一群野怪穿越整个战区,结果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害的同伴们都和你们一样深恨爹妈少生了两只脚,恐怕你也会出名的,以团队后腿的名义,以专业的猪队友名义!

现在,不管我们走到哪,恐怕都会有人指指点点“这坑爹的猪队友!”。

而面对其他冒险者的耻笑,小队其他的成员却无比坦然,似乎已经习惯。也难怪他们都找不到队友了。

贝蒂把奇奇怪怪的粘液涂在了脸上,似乎在做美容,阿根喜滋滋的继续完善自己的“潜行套装”,给上面添加了新的叶子和上色…….说实话。虽然不少盗贼都会给自己的衣着上加上配合潜行的颜色,但阿根这给两个树杈上加点叶子……现在还就地取材,多绑上了两把烂白菜一根胡萝卜,这比什么都不做更显眼吧!或是他打算给亡灵卖菜……我能不能假装不认识他!我真的不认识他!

至于矮人小妹……才一百多岁,算什么大妈。若她是大妈,三百多的我是什么?大爷?

咳,言归正传,这位玛丽小妹继承了矮人的一贯传统,三杯卖酒下去,就已经兴高采烈的手舞足蹈了,当然,矮人大妈的舞蹈……远远望去,就是酒桶在跳舞啊!

从这三个家伙视旁人的讽刺和眼神与无物的态度来看,这么做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也就是说他们以前也坑了不少人,也习惯无视他人的鄙视了。

而小队中唯一的正常人,俊秀的吟游诗人,则兴高采烈的的把今天的事迹改编成酒吧小调,边弹边唱,当然,艺术源于生活,其中的剧情和真实剧情有所区别完全能够理解,美化主角是每个作者的必修之课。但……

“干掉了一群骷髅升级成食尸鬼群可以理解,明明只是一只尸巫被看成半神木乃伊还可以说眼花了。但被追杀了一下午,却被换成了牵制了亡灵大君率领的军团三天三夜,苦战中小宇宙爆发干掉了领队的史诗巫妖,还有这那里的英雄救美和公主殿下。这也太扯了,太不要脸了吧!完全不合情理吧!”

“……罗兰兄弟你就不知道了,这年头不就图一个出位,认真讲故事的早就过时了,没饿死就改行了,越是不合理的剧情。越吸引眼球啊,越是惊悚的剧情越刺激,听众的赏钱越多,现在就算大家都知道是胡说八道的,但乐乐就行了,谁会当真。这就是市场!”

好吧,被一个异世界的土著教导什么迎合市场,我也算是醉了。

看着这些坑爹货越闹越厉害,我摇了摇头,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在营地正中间,有一颗巨大的古树,虽然没有梦境之森的通天树直入云霄,但却也至少是几百年的老树,而在两天前,这里却依旧空无一物。

周遭有游弋的树人和木灵在把守,不是没有冒险者打探消息,但所有靠近这里的普通冒险者都会被拦下,看到我走过去了,有热心人叫道。

“别过去了,那些木灵根本不让人通过……”

话音未落,我已经走过了封锁线,那些木灵和卫兵却视如无睹,仿若没有看到。

而接着,那说话的大汉自己跑去试试,但还没有走近,突然升起的荆棘之墙和木灵们满是戒备和敌意的目光,让其望而却步,只能赔笑两声,返回原地。

而目睹这一幕的有心人,却记住了刚才进去的年轻人的外貌,连忙打听他到底是那个团队的,毕竟之前只有“那个人”获准进入,而他可是这次行动中的冒险者领袖,而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却获得了一样的待遇,即使他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恐怕和木灵一族的关系也很不一般,那就有追查的必要。

当然,这些事情已经走入古树树屋的我是不知道,而让我意外的,却是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人类。

金发披肩,蓝眼白肤,黑色的装甲上闪烁着精金的黯金色,黑色手套还铭刻着强力的魔纹,宝石长剑的魔力波动强到门外都能感觉到,这位帅哥强不强我不知道,但绝对很有钱是真的,这全身装备没有一件是史诗级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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