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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时也,命也,幸也!
过了两日,夜明亲自打电话来给越纤陌,并派了车来接她,请她去陪沐蔓妃。
去了之后,越纤陌不免对沐蔓妃感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沐蔓妃回:“瞎说,我这明明是母凭子贵。”
“啊呸!”越纤陌不客气地啐她:“人家明明是父凭子贵,你抢人家小明童鞋的台词做啥?”
“噗!”话一说完,两人忍不住失笑。
可不是吗!要不是这个孩子,沐蔓妃和夜明之间恐怕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说:时也,命也,幸也!
有时候,这人与人之间真的需要一点运气,比如言御庭,再比如夜明,都是很好很优质的男人,缺少的只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再发生对的事。
有时候是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却发生了错误的事,阴错阳差也会断送人的好姻缘。
两人唏嘘感叹一番,越纤陌便提起官冉冉的事。
现在夜家的别墅里就住着夜明和沐蔓妃两位男女主人,其他的,如夜明的爸妈还有他的姐姐等人都被夜明请回了主屋——主要是留着别墅清静一点,适合沐蔓妃养胎。
所以此刻别墅里除了一些照顾沐蔓妃和夜明饮食起居的佣人和保姆,基本没有别人,两人说话也很随意。
越纤陌便把官冉冉在游戏中以阿依娜的身份接近她的事告诉了沐蔓妃,并把阿依娜所说的一些话也告诉了她。
沐蔓妃听后,微蹙着秀眉说:“这个官冉冉看来不止是阿依娜的表姐那么简单,身份很复杂的样子。”
越纤陌点点头:“岂止,阿依娜说她也不是很了解官冉冉,因为官冉冉虽然是她名义上的表姐,但是她从小并没有和官冉冉生活在一起,感情是后来培养的,而且她们之间也并不是很亲。”
原来,官冉冉的外婆是玉鸾族的人,但是官冉冉的妈妈却是她的外婆与丈夫以外的男子,并且是一位外族的男子所生的孩子,也就是偷情的产物,所以玉鸾族容不下官冉冉的妈妈,要将她的妈妈和外婆一起驱逐出苗家古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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