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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的时候,没有穿警服。
一件普通的深色夹克,拉链拉到一半,里面是洗得发白的衬衫。头发剪得很短,干净利落,却已经掩不住两鬓的灰。若不是他自己开口,很少有人会把他和“公安局长”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我不太习惯这个称呼。”
他说,“你就当我是个干了三十多年警察的人。”
他说这话时,没有谦虚,也没有刻意压低身份,只是陈述。
像一份早就写进档案、也写进身体里的事实。
他坐下后,先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确认该从哪里说起。
“当警察之前。”
他说,“我也觉得,这个职业很威风。”
抓坏人,
破大案,
一身正气。
“后来才知道。”
他轻轻叹了口气,
“真正的公安工作,大多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
他十八岁参军,二十三岁转业进公安系统。
从派出所干起。
值夜班、出警、调解纠纷。
“那会儿觉得累。”
他说,“可心里是热的。”
第一次出警,是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