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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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03

我是狗。

犬科犬属,学名米格鲁猎兔犬(比格)。公的,两岁八个月整,肩高十七公分,爪子大而健美,职业是英俊的家犬。

我没有名字。周隐通常尊称我为“这位狗”,有时也叫“我的狗”。我比较喜欢前者,体现人类对我的敬重和畏惧;后者对狗来说太肉麻,我听了浑身三色酷毛都要炸出十里地。

我的饲主大体算人类。

灵长目,男的,alpha,二十八岁(可能),有十一个我这么高(经实践得出的数据),曾用名多得记不清,现用名周隐,迄今使用时长二十四个月(破了他的最长记录),和他拎着耳朵把我捡回家(并且把他家拆得片甲不留)的时间大体相符。据说拿过临床硕士学位,目前是个医生。

说到“拎着耳朵把我捡走”这件事。

周隐美其名曰对我开展人语训练课程,在我变人的第一天,第八次扯着项圈温柔地问我:“能再讲一次我把你带回家的故事吗?”

我狗中男中音的磁性嗓子已冒烟,反手把他摁进枕头里试图闷死这个人中自恋狂。

“…滚啊。”

04

有点累,晚上变回狗了。

我挂在周隐肩膀上,周隐坐在床沿,两手向后撑在床上沉思。

他玩我的粉色爪垫,说,这位狗,给你取个名字吧。

名字。

我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掀起只耳朵,睁开同侧的一只眼偷看他。

“周联,怎么样。”周隐两只手各司其职地撩起我的耳朵,作鸟翅膀状态扑腾起来,“联,耳朵打开了。耳朵又关上了。”

比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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