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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借公子一块血肉,将来若有机会归还,奴必以命还之。”高大奴隶话落,抬头便是一刀,剐下百里霁手臂一块肉来。
鲜血流淌,鼓声震震,奴隶将肉双手捧上,面朝百里秩跪下,高声道:“献给大王!”
惹得百里秩大笑:“赏!”
百里霁面色苍白,唇色寡淡,神情未有更改。他跽坐祭台中央,血液湿了袖管,痛意彻骨,面上却无恨无厌。
剐上第一刀的奴隶当场脱了奴籍,并得赏金,其余奴隶眼热心火起来。
“我也来!”
“我!”
“卑奴刀快,大人请让奴来!”
“不,”也有奴隶坚持道,“不该如此——”
更有魔怔的奴隶道:“这是对神灵的不敬,奴隶本就是该献祭的牲畜,怎能脱了奴籍远去!献祭是神圣之事,我不去,我才该去供奉神灵啊!”
第二个奴隶跳上了祭台。
他并未如第一个感恩,反而相当痛恨,他恨王族恨贵族恨这些高高在上的人,能有机会手刃王族,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哪怕脱不了奴籍得不到生路,死前能割下先王长子一块肉来,也是为奴者的猖狂畅快!
奴隶朝着百里霁胸膛划下,低声狞笑:“你这等贵人,也有这般时候,呸,”奴隶啐了一口,“活该。”
奴隶剐下肉来,伤口比第一个划得深多了,寻常人只这一刀便要命丧黄泉。
奴隶捧着血肉学着第一个的架势跪下道:“献给大王!”
但百里秩唇角未有笑意,反而招来一个侍从,低声道:“事后将此奴五马分尸。”
叫奴剐肉,没叫他吐口水啊。一介卑奴,竟敢侮辱王族,该杀。
百里霁遭此侮辱,依旧沉默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