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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立户的家庭,大多数都是成亲没多久的年轻族人,本身就没有什么积蓄,更何况就算他们有工具,让他们自己扛着锄头、拉着铁犁开垦荒地,一天最多只能开个一两分地,要想完成二十亩土地的耕种,那就得错过播种的时节。
要是耽误太多的时间在这上面,会严重挫败这些年轻人的积极性,也会让部落的私田制度无法顺利推行。
故而经过与众人的讨论,熊洪还是决定,有条件的话,可以让农耕队帮一帮他们,毕竟本部这里的一百多户,也有近三千亩的土地,就算部落今年收他们三成的收获,那也有好几万斤的黍,折合成铜币的话,也有上万枚,足够“支付”成本了。
“至于黄泥村和石村的私田,也可以用这种方法,不过要注意一点,这些开垦出来的田地,最终的拥有权,是归部落所有的,任何人都只是拥有使用权,哪一天这些私田不想种了,部落可以花一些铜币收回,给其他想要耕种的族人。”
熊洪郑重地说道,“但这只限于私田,公田是不允许这样做的,这个,你们都要记清楚,关系到我们部落的未来。”
熊洪说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农耕文明最容易发生的矛盾就是土地兼并,华夏历史上大多数王朝,都倒在了由土地兼并引发的社会动乱上,这一点,熊洪的认识很是清楚。
土地、矿场、草原、林场、河流湖泊、海洋等等,这些都属于熊部落集体所有,并不属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村子,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发生。
部落的私有化是要推行,但不是全盘推行私有化,而是在确保部落集体利益的基础上,有条件的私有化,尽量减少族人之间的差距,这是熊洪想明白后,坚持的发展原则。
故而熊洪熊部落从一开始,就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另一方面也有这方面的思考。
说到底,部落发展的越来越好,各种建设、发展所需要的投入,还是需要宗庙进行投入的,但有投入,也要有收入的来源,这些来源,就是部落集体拥有的公田、矿产、畜力以及具有共有性质的工坊、产业,熊洪不敢想象,这些东西要是被私人拥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族人会被剥削成什么样子。
恐怕到时候,这些刚刚摆脱温饱的原始人,过的连之前的生活都不如,熊洪可太了解人性,太了解为了追求利益,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从一开始就确定这些生产资料归熊部落所有族人拥有,虽然可能会造成生产效率不高的问题,但能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这种兼并的风险,也能让部落获得充足的物资,更能有效地制约私有制这个具有一定反噬作用的生产关系。
“是,族长,这一条,我们已经写在部落的规定里面了,而且是最核心的规定。”
熊黑站了起来,“任何个人都没有拥有部落公田的权利。”
“嗯,正是如此,部落的田地,属于所有族人。”
……
“角马,起来了没,就等你了,快点啊!”
“来了来了,肚子不舒服,去出了个恭。”
“出什么恭,上茅厕就上茅厕,扁担倒了你都不知道是一个一字,你装什么教授,赶紧拿上东西,太阳都这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