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印与密码三 (第2/2页)
她正在办公室写着什么方案,听到G总被人谋杀的消息,顿时惊呆了。这一刹那间,我几乎认定梅笑笑不是嫌疑人,因为她的惊呆毫无虚假之嫌。
好半天,她才回神过来,询问G总死亡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当然,不能说的我们都回避过去,然后我问她上午都做了什么。
她毫不犹豫地说案发那天上午,她一直在办公室写方案,神情不像有假。我开始想,如果她不是确无嫌疑,那就是一个十分难对付的人。
我发现鞋架上有一双芭蕾舞鞋,鞋尖部粘有一些沙粒,又见她脚上穿的一双休闲鞋,与案发现场留下的女士足迹十分相近,鞋面上也有微量沙粒,与芭蕾舞鞋上的沙粒相同,便问:“办学之前,你是芭蕾舞演员?”
她点点头,然后疑惑地看着我。
“你要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了。”我说。
因为我有理由作出如下判断:梅笑笑主动找G总前往莫名湖钓鱼,接近沙滩时,她换穿了芭蕾舞鞋,用脚尖走路至案发处,杀死G总然后换上休闲鞋,踩着芭蕾舞鞋印走回,每一步都将后跟踩在芭蕾舞鞋印上,所以才在沙滩上留下只有离开沙滩而没有走向沙滩的鞋印,也才能留下鞋跟部印记较深,鞋印前端较浅的特征。
梅笑笑并不承认今天找过G总,否认和G总一起走出G公司乘坐出租车去钓鱼,一直说在办公室写方案。
当舞蹈学校同事证明她在早上8点之前离开过学校,G公司员工证明她在8点左右进入G公司,并和G总一起走出公司,还有出租车司机证明她和G总乘坐出租车前往莫名湖,在距离沙滩大约30米的地方下车……
她仍然说早上7点30分到达学校,一直没有离开办公室。
梅笑笑办公室为套间。里间是她办公室,是那种带有卫生间和休息室的综合性建筑,外间是助理办公室。助理证明案发那天,梅笑笑上班时间为7点30分,还说整个上午都没见她出去过。
谁能保证助理不是作伪证?
我不想再跟她费口舌了,让技术部门检测凶器上的指纹,结果却与人类指纹完全不同。想通过凶器上的指纹认定梅笑笑是嫌疑人,已经不可能。
我亲自调查G总与梅笑笑的经济往来,希望在这方面发现梅笑笑的作案动机。G公司会计说,G总曾经资助过梅笑笑30万人民币,但在一周前,梅笑笑已将30万人民币归还。
借出与收回都是会计经手,此外,二人再无经济往来。
又有证据证实,梅笑笑已经接受G总求爱,已经去过双方父母家,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和支持。如此说来,梅笑笑没有谋杀G总动机,但她却有作案时间,甚至可以证实,案发时她就在现场。
难道像李大侃胡小妹那样,出现了两个梅笑笑?
“难道还有什么地方被我们忽略了?”我以请教的口吻询问助手。
助手有些受宠若惊,但他什么也回答不出来。
连续发生5起谋杀案,每一起都那么蹊跷诡异,绞尽脑汁仍然无法突破侦察思路。这是,税务局长把我请到他的办公室,询问我张名被谋杀一案有否进展。我奇怪,张名乃G公司员工,他的案子跟税务局长有何关系?
局长认真地说出一段话,让我心惊肉跳。
原来,有人举报G公司偷税漏税问题十分严重,税务局先后三次计划进入调查,都上级领导阻止。
G公司是上级领导扶持的重点企业,怎能让人查出问题?
去年,税务局长亲自前往外省一所名牌大学,招聘一名家住外地即将毕业的优秀大学生,来税务局工作。但在报到之前,说服他前往G公司应聘。当时,G公司正在招聘中层管理人员。
此人顺利进入G公司。因为工作努力,成效卓著,颇得G总信任,很快进入了中层。此人便是张名,其实他是税务局长派入G公司的卧底。
这座城市对张名而言一切都是陌生的,尤其身负重要使命,在一个对他来说充满危险的地方孤军奋战,他不可能不谨小慎微,更不会与人结怨。
那么他被谋杀,只有一个原因:已经完成使命,还没来及撤退便被发现,于是被灭口。
如果如此,会否与其他4个案子有关联呢?
我突然想到后山案发现场那行诡异鞋印,再次让助手找出照片。我仔细端详本来是鞋印,却在照片上显示出的一条条横线,忽然感觉那些或短或长的横线,似乎有些规律。
我搜肠刮肚将一生所学到的知识,一样一样拿出来与这些横线相关联,突然明白,这些横线原来是一组摩尔斯密码。
破解摩尔斯密码并不难,可是,破译出来的却是半截话。
我又想到莫名湖沙滩上的鞋印,让助手找来照片看,果然也变成了一条条或长或短的横线,也是摩尔斯密码。
我继续破译,然后将两组密码破译的结果放在一起,竟然组成一句话:
G公司偷税漏税总额不少于两个亿,证据在三楼女厕水箱内。我被发现,已遭灭口,无证据留给警方。我以鬼魂之力除四恶,因他们是谋杀我的凶手,虽误杀管妻,无力使其复活,也留一活口管半天,望速查之。
原来如此!
但我仍然不敢大意,跟税务局长共同设计一个联合行动方案,对G公司进行一次“突然袭击”……结果,他拿到了他所需要的证据,我拿到了我所需要的证据……果如张名密码所言。
我突然想到萨满教中有一种传统文化——鬼魂附体。至今在东北民间仍有一些“大仙”传袭其衣钵,到处给人治病驱邪。
虽然不知能否真正的驱邪治病,但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必然有它产生、形成、传承的理由。否则产生不了,更传承不了。
抛开迷信角度来看萨满教传承,勇敢、正义的张名,通过鬼魂附体方式,借助胡小妹、杨老板、吹箫手和梅笑笑**,为自己报了仇,也为社会除了恶,本是大快人心之事……
而我又开始为难了:
结案报告该怎么写?
胡小妹、杨老板、吹箫手和梅笑笑被他人灵魂附体,意识被控制,**成为凶手,到底该不该定他们为嫌疑人?事情是**干的,指挥**行动的是思想意识,那么到底**错了,还是思想意识错了?
而且,指挥他们**行动的思想意识,还是他人灵魂的!
我想我是否该写病假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