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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32章 (第2/2页)

她觉得两个有情人不能见面,实在是苦,给她出了好多主意。

半个小时后,林森走出来喝水时,听到了一句话,耳朵一动,停住了脚步,纪明月的声音高昂欢快,像是心情十分地好。

“眼睛多好看,正宗的丹凤眼,鼻子多高挺,像是有外国血统一样,哈哈哈,你可不许惦记。”

“服了,我们在做什么,改天让他们去参加选美,哈哈,肯定一个冠军,一个亚军。”

“没所谓啊,哈哈。”

这两姐妹,真是什么玩笑都开。纪明月的三句话令林森脸颊发烫,有些听不下去了,轻咳了一声。

纪明月收住笑容,轻声对话筒说,“明天溜出来了告诉我,实在不行,我去接你,拜拜。”

挂完电话,她慌张地回过头,双眼从沙发顶端露了出来:“林先生,嘿嘿,你就忙完了?”

林森看见她那么可爱的样子,忍不住靠近她,凑到她的唇边,亲了一口又一口:“要谁参加选美?”

“没有、没有。不是说你。”

“学会说谎了?”林森抱住她,让她站在沙发上,仰起头假装凶狠地问:“又想受罚了?”

“不不不,我错了。”纪明月从沙发上跳下来,直接搂住他的腰,“不罚了好不好,我体力还没恢复呢。”

林森笑了笑,“好,原谅你一次。”纪明月跳到他身上,双腿勾着他的腰,“林先生好香。”

林森托住她的身体,喃喃道,“小月,你又这样为难我。”

纪明月在他颈间猛吸了一口,再从他身上跳下去,直接冲进了卧室。林森喝了一大口水,又回了书房。

两人安静地在家过了一天。

晚上睡觉前,纪明月在林森怀里各种打滚,但林森也忍住没有再折腾她,冬天是万物闭藏的季节,需要敛阴护阳,所以他只是亲了几口,就跟她道晚安了。

纪明月眯着眼睛回吻他,嘟囔道:“晚安,我的选美冠军。”

·

大年初五,宋清风终于借口溜出了家门,她飞速奔到了浮云北郊,靠近林海城的地方,这里离东郊的浮云希望小学也不太远。

宋清风按照地址,找到了任平生的老家,地址是有一次在整理任平生的寝室时,发现了一份旧简历,也从中知道了他的经历。

光亮的铁门边挂着一块崭新的铁牌,写着46号,旁边贴着一副对联,横批居然是“清风长存!”

啊!就是这里!

宋清风站在铁门外打量,这是独门独户,里面有个小院子,院子后是二层小楼,看起来不算新,但也不是很旧。她听到院子里的“沙沙”声,又往另一边望去,一道颀长的身影正拿着树枝一样的扫把扫着地上的叶子。

这是她心心念念的任平生啊!宋清风猛地推开了铁门。

听到“吱呀”一声,任平生望了过去,整个人像是被雷击了一般,眨了眨眼:“你、你怎么来了?”他下意识地望了一眼门外。

“早就想来了,家里人不让!”

宋清风走进去,把棕色长筒形行李包丢在一张竹椅上,再抬起头打量起来,院子里植物不多,只种了两棵南天竺,深红色的果实给院子点缀了一抹新年的喜庆。

“清风长存可还行?”宋清风指着门外,咧嘴笑道。

“这——”

“你这里还不错哟!”

任平生随着宋清风的视线,打量起来,幸好这几天没事打扫了一下,还做了一些除锈工作。

宋清风走过去,手握住了扫把,离任平生的手咫尺之距。

“我帮你。”

谁知任平生使劲拽着扫把,宋清风多用了几分力也没拿到,她惊讶地仰起头,“怎么了?”

任平生不回答,只是死死地拽着扫把,宋清风松开手,从斜跨包里掏出一张纸巾,把任平生额头的汗擦干,任平生垂下头,猛地抓住她的手,“你的手不该用来做这些。”

宋清风明白了,任平生认为她的手是拉琴的手,抓画笔的手,而不是干粗活的,她也不为难任平生,“那好吧,那我陪你扫。”

任平生丢下扫把,牵着宋清风走进屋子里,“进屋,外面冷。”

一楼有两间房,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客厅中央摆着一圈藤椅沙发,冬天垫沙发垫,夏天就直接坐,十分凉爽,沙发边的茶几上堆满了书。

宋清风把斜挎包拿了下来,放在沙发上,转身朝楼梯走去。她要去二楼!任平生也快步跟了上去。

二楼大厅也有一套木沙发,茶几上同样堆满了书,宋清风笑了笑,往一间门上贴着“福”字的房间走去,里面摆着一张一米八宽的席梦思床,床头贴着化学元素周期表!

房间里东西不多,一张桌子和一个带全身镜子的深棕色木柜,宋清风走过去照了照,不错,妆没花。

她转身又问:“平生,你这里东西怎么这么少?”

“我妈去世后,我把她的东西该捐的都捐了,该丢的丢了,没留什么。”任平生靠近她,走到窗边,把古铜色的窗帘“唰”一下掀开。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平生。”宋清风望见远处的一片山野,冬天也并不全是荒凉的气息,可见之处还有不少绿色植物。

“唔?”

“我跟你生活在这里,好不好?”

任平生侧过头,望着她,她也仰起头,回应他的目光,两个人对望了好久,任平生才说道:“不好。”

“为什么?”

任平生把头转回去,望着远方,半天都不说话,直到宋清风以为他不会再回答的时候,他吐出了一句:“两袖清风,怎敢误佳人?”

宋清风身体一晃,低头笑了:“我偏要你误佳人。”

说完这句,她牵着任平生回到一楼客厅,打开棕色行李包,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

任平生瞳孔一震,对方不仅带来了换洗衣物,连牙刷和牙刷杯都一起带来了,这是打算在这里住下。

“清风。”任平生按住她往外拿化妆包的手,“你愿意当我女朋友我很感动,但我不适合你。我不——”

宋清风把手抽出来,反过来握住他的手:“平生,我也是第一次谈恋爱,不想搞太多虚无缥缈的东西,像你说的,人生已经足够艰难了,为什么不能有一些甜的东西呢?你为什么要拒绝甜的东西?”

“我不是想拒绝,而是我没有这份福气享受它。”

他指着天花板,“你看,我这里虽然四间房,但只有楼上一张床,你过来睡哪里?睡我的硬板床吗?”

“我不介意睡什么,总比招待所舒服,最重要的是跟你在一起。”宋清风来回地在客厅晃荡,摆出十分满意的样子:“这里真不错,安静闲适。不像我家里,每天半夜都能听到一些疯子飙车。”

任平生还在犹豫。

宋清风把外套一脱,撸起袖子:“还没吃晚饭吧,我来做。”

她往厨房方向走,任平生一把拉住她,把她拉到怀里,用干净清亮的眸子望着她:“清风,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孩。但你知道跟我在一起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你可能会众叛亲离,一生清贫。”

刚遇见任平生时,他还是很痴痴傻傻的样子,但最近有点开窍了,他一定是想了很多,很多关于他们的未来,才会说出“两袖清风,怎敢误佳人”这种话,他知道害怕。

宋清风很开心,任平生在替她考虑,她还想过一件事,如果她这个时候退缩,离开了任平生,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打击,令他多么怀疑人生。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认定了任平生,他就是要和自己互相扶持,走一辈子的男人。

如果真的有一天真的众叛亲离,她也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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