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八章壹:栀子花开(3) (第2/2页)
一系列的问题搅的她脑瓜子都疼了。
叶笙歌抬手,揉了揉眉心。希望事情不会太糟糕。
如果有灵灵妖在就好了,找个人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眼下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
到了县城之后,叶笙歌很轻易就听到了到e市的路线。
先坐大巴,再坐火车,还要坐飞机……
叶笙歌:“……”
咋不再来个船呢,那样海陆空的交通工具都凑齐了。
吐槽归吐槽,叶笙歌一路无节操的蹭过去,终于在三天后,到达了e市。
万里长征,终于走出了第一步。
第二步,找到邵清和余妙。
问题是,e市是出了名的繁华城市,占地大,人口多,机场上人来人往,摩肩擦踵。
叶笙歌一路穿过去,穿的头皮反麻。
按照这个时间来看,邵清才不到二十岁,还是个乖乖大学生。
那就直接去他的学校找人吧。
这样看来,范围缩小了不少,应该会好找一些。
不过略悲剧的是,现在正是学校放假的时候,也不知道邵清在不在。
如果不在,那就麻烦了。
不管了,还是先去碰碰运气吧。
叶笙歌又搭了几路车,顺利到达学校。
邵清不愧是天才,他考中的乃是e市最好的大学——e大,学的也是e大最好的专业——金融。
叶笙歌一路闲逛,半途中跟了个金融系学生,一路到了金融系的宿舍楼下。
——男宿舍楼。
那么,她要一个个找过去嘛?
问题是,这么多宿舍,她一个个找过去,何年何月才能找到?
最闹心的就是今天一找,不在,明天一找,不在,一直找到开学了,在了。
那她图啥呢。
累都累死了好吗!
所以她干嘛嘴欠的就答应了呢?
答应了,还不能反悔,这不符合她叶笙歌的操守啊。
越到这个时候,叶笙歌越发想念起灵灵妖来。
以前它老在跟前晃的时候,叶笙歌总觉得它一点用处都木有。
现在不在身边了,才发现它还是很有用的。
这就叫做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
叶笙歌叹了口气,咬咬小手帕。
亲爱的小妖妖,你家宿主我承认你是个能干的系统了,所以你快点回到我身边吧。
没了你,你家宿主我吃不香,睡不好啊!
就在这时,叶笙歌忽然一怔。
她手一抬,一个盒子凭空出现在手中,这正是栀子交给她的,装着树心的那个盒子。
此时,它正一闪一闪的。
准确的来说,是那颗树心,在一闪一闪的。
叶笙歌有些愣怔:“这……”
她随着感觉移动方向,当她转过身,便看到一个少年迎面走来。
少年面目清秀,气质出尘,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仿若校园小说里真正完美的男主角。
叶笙歌似有所觉。
这就是邵清吧。
果然是个出色的少年郎呢。如果不是有颗坏心脏,怕是早就出人头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