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觥筹交错,香槟美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宛如中世纪的皇家后花园,MIT今年的春夏主题便是“贵族”,所以布置得格外高贵和华丽,连带着所有线下产品都走这个风格,女士穿着华丽而精致的大裙摆迤逦而行,男士穿着改良后的贵族礼服,甚至有些戴着羽毛面具,配上欧洲人的五官,很是养眼。
时筝穿着一件窄领雕花白衬衫,肩膀有MIT的特制徽章,复杂的花纹从肩膀蔓延到了袖口,配上红宝石的袖口,下面一条修身的九分咖啡色裤子,一双干净的系带皮靴,化妆师将他的头发卷了卷,活脱脱一个高傲又清贵的小少爷。
MIT的晚宴上有不少熟人,时筝在圈子里人缘挺好,好相处,没脾气,也不会故意去抢镜头搏出位,所以一晚上倒是一点都不受冷落。好不容易空闲了下来,他走到了一处浓密茂盛的紫藤花架下,哪里挂着一个木质的秋千,之前还有模特坐在上面拍照,眼下人都到了另一处去,这里倒只有稍显昏黄的灯光和在风中摇曳的紫藤,僻静,但是舒适。
时筝坐在了上面,轻点地面,秋千随着力道而前后摇摆,偶尔有花瓣掉下来,掉到膝盖上,地上,香气弥漫。不远处有各种说话声,笑声,高跟鞋踩过地面声,还有快门声。
时筝低下头,看了眼时间,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回去。又在脑海里想了一遍明后天的行程,觉得这一趟出行怎么变得如此漫长。
就在他发愣的时候,眼前一闪。
时筝敏感地抬头,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举着相机在拍他。
那个男人放下相机,露出了结实的胸膛,领带兀自挂在脖子上,衬衫的扣子却是松到了腰腹,露出了锻炼良好的肌肉。欧洲人深刻的五官便在此刻显示了优势,这么一副纨绔流氓的打扮,也让人先想到了性感再是下流。
男人迈着长腿走了过来,在时筝还没来得及站起来时,便单膝跪在了他脚下,执起了时筝的右手,想要亲吻他的手背。
时筝看到他渐渐垂下去的脑袋和那高挺的鼻梁,想要挣脱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把手抽出来。
“丹尼尔!”
他呵斥着男人的名字。
但是丹尼尔孟德却强硬地将嘴唇轻碰到了他的手背,然后----
时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了出来,甚至身体都往后退了几步。
手背上还残留着那种触感,像是柔软的水蛇舔舐过一般,令人毛骨悚然又恶心。
丹尼尔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动作,看着他高冷的东方小王子脸上惊吓又不敢置信的神情,那神情里甚至有厌恶。
可是他的心情却在刺痛的同时又异样地好受了许多。
不再是那副像瓷器似的冰冷,仿佛是活起来的画。
漂亮得令人想蹂躏,打碎他。
这样想着,他蓝色的眼眸便深邃了些,从地上站了起来,说道:“时筝,我从未放弃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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