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宁素 (第1/2页)
夏初时分,天气尚且不算炎热,但烟墟城也不是四季都如春季般温暖和煦,这个时节,烟墟城内百姓大多已经穿上了短袍,再不怕热的也脱掉了外面的长袍,只留一件贴身的衣物。
当然也不全是如此,比如镇守在城门口的大奉将士,即使烈日当头,他们依旧身披甲胄全副武装。
名叫马嘉杰的年轻将士满脸是汉,抬起手胡乱擦了擦,将通关文牒递还给眼前戴兜帽的少年。
“你可以进去了。”马嘉杰吐出一口热气,有些不太理解这个大热天还裹得严严实实的少年,这不是找罪受吗?
虽然心中不禁感慨,但还是对着少年露出一个笑脸。
尽管大奉王朝并没有全权接管烟墟城,城中大小事宜都是烟墟山前山的烟雨门与大奉王朝的官员商讨着来,且大多以烟雨门的意思行事,但大奉王朝对于烟墟城的归属可以说是势在必得,只要这座城名义上属于大奉王朝,那么或多或少都能与那位仙人扯上关系。因此就在今天,那位大奉第一武夫的武王殿下入城了!
少年接过文牒,抬头看了眼天,轻声说了句:“快要下雨了。”
“怎么可能?”马嘉杰自然是听见了少年的话,不由得翻了个白眼,今天早上起来的闷热让他呼吸都有些困难,而且这万里无云的,怎么可能会下雨。
少年没有多说什么,把通关文牒收好,便走入了城中,他的左侧挂着一长一短一剑一刀。
少年名叫宁素,来自秦皇长城。
那是人类的第一条防线,长城之外便是一望无际的日不落草原,草原上的妖魔蠢蠢欲动,自长城建立之初至今,无数人族英杰抛头颅洒热血,拒敌长城之外。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秦皇长城,什么大奉王朝,什么凤凉王朝,都只会被妖魔的铁蹄踏碎,最后堙灭在历史的角落。
因此秦皇长城的人,备受两座王朝的尊重。哪怕是犯了必死的重罪,两座王朝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宁素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
那个人失踪了八年,本来那个人说好最多三年便会返回长城,可她失约了。
于是宁素踏足了天下十三州,足迹遍布神州,最后来到了这座仙人注视下的城市。
他本以为这次也只会铩羽而归,最后灰溜溜地回去秦皇长城。
可他见到了那个人。
就在离城门不到十里的一家酒馆,她坐在长凳上,笑着朝他招手。他走过去,对面坐下,那人给自己和他各倒了一杯酒。
他今年十七,从初见那个人时的九岁蒙童长成了玉树临风翩翩少年郎,可那个人却没有任何变化,时间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宁素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问题想问,万千语言堵在他的喉口,最后只是挤出一句不咸不淡的“好久不见”。
这一刻宁素连拿块豆腐撞死自己的想法都有了,当年就被她说过嘴笨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八年了,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
那人剑眉一挑,一如当年杀妖三千后的豪气万丈,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豪气:“抱歉了素素,我不能把我女儿嫁给你了。”
宁素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语姐,好久以前的事情了,还记着呢?”
那人叹了口气:“当年不懂事,收了好几个便宜女婿,现在想想肠子都要悔青了,他们要是找上门,我怎么跟小然说啊,总不能跟小然说‘女儿啊,这是娘在你两三岁的时候,给你挑好的对象’吧……”
宁素有些哭笑不得:“姐,当时你喝醉了就喜欢抓着一个人认女婿,老大他们拦都拦不住。”
那人瞪大双眼:“怎么可能!我洛苏语酒品可好了,怎么可能耍酒疯!”
宁素无奈道:“姐啊,你忘了刚来秦皇长城的时候,你耍酒疯揍趴了好几个老人,事后你还是一个个赔礼道歉过去的呢。”
洛苏语哈哈一笑,话锋一转:“素素,你看你都喊我姐喊习惯了,女婿一事就算了吧。”
宁素瞪大双眼,认真道:“我觉得我现在改口也来得及,你说对吧娘?”
洛苏语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臭小子别瞎喊,我没你这个便宜儿子!”
宁素被打也不生气,笑呵呵喝酒。
“素素,不是姐觉得你配不上我女儿,你的性子姐知道,刚接触的时候冷的跟冰坨子似的,只有时间久了才能吧你的冰坨子融化,露出里面的花来。小然跟你差不多,说的好听点是外冷内热,难听点就是又倔又死要面子。你两搁一块,互相不搭理对方,两块冰坨子磨上千年万年,也还是两冰坨子。”洛苏语叹气道。
宁素笑而不语。
他确实又倔又要面子,初次见面肯定要对方先打招呼,如果对方也是这般想法,场面就会发展成比谁先耐不住了。他现在能和许久不见的洛苏语侃侃而谈,有一部分原因是先前便已经很熟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洛苏语很擅长把握循序渐进的度,几句话就消弭了两人多年未见的隔阂,打开了宁素的话匣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