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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
至少,孟米是这样希望的。
“那个,要是爸爸找我,就说我跟霍谭已经先走了。”
孟米说着,低着头,有些沮丧又有些落荒而逃般地穿过人群离开了会场。
121 泪海
那天晚上,霍谭开着车,载着她,漫无目的地开了一夜。
贵墅是他和她的家,那个地方已经化为灰烬,他不知道,还能带着她去哪儿。
当破晓的第一缕光芒划破天际的时候,霍谭的车在海边停了下来。
这座城市太过于密集繁华,让人忘了,还有这片海的存在。
红色的朝霞,沿着海天相接的地方洋洋洒洒地铺陈开来,在碧波荡漾的海平面一泻千里,美到让人移不开视线。
霍谭一瞬不瞬地看着,一滴泪,终于从他冷傲的脸庞滑落。
她喜欢看海。
从一开始参加选美的时候,她就在简历上这样写道。
她想要做大明星,在青春绽放得最灿烂的时候,大红大紫,然后等赚足了钱,老了倦了,就在海边建一座自己设计的房子,养一条狗,找一个最爱的人一起过完后半辈子。
这一辈子,就什么遗憾都没有了。
可终究,到头来,哪一样,都没有如她所愿。
她绽放得最绚烂的青春,耗费在了与他的互相折磨之中;
她最喜欢的海,他从来未曾带她来看过哪怕一次;
他明明可以,至少选择靠海的房子,可他却没有,因为他从来不曾关心过她的喜怒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