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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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